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严守生活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容含糊的,如果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触犯了生活纪律这个铁规矩,必定受到严肃惩处。广大师生员工要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小节着手,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案例1
太原师范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交往。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根据相关规定,学校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案例2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严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2021年11月23日下午,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举报该校教师严某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并骚扰多名在校女生。11月23日晚,上海外国语大学发布公告称,经查,严某的行为已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恶劣。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严某予以解聘;并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启动党纪政纪处分程序。
案例3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喝万元茅台。薄连根奉行“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平时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一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他曾经让人一次给他送上10箱茅台酒。最终,薄连根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4
湖南文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廖某赌博。2017年6月14日,廖某利用鲨鱼赌博机进行赌博,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反扒大队当场查获,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除收缴其赌资外,并对其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廖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5
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孙某及其身为公务员的妻子尚某殴打母亲(婆婆)。孙某和尚某因看护孩子问题与孙某的母亲产生矛盾,在小区楼道内对其扇耳光、脚踢、殴打,且对周围群众的劝阻置若罔闻。殴打行为被人录制下来发到网上,引起一片哗然。该县纪委对二人作出处理:孙某、尚某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公职人员,殴打其母亲(婆婆)的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6
某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程某不重视家风建设。程某作为“家长”,却不以身作则,反倒是在自己不方便出面的事情中,指使两个外甥替他代劳。妻子对程某更是言听计从已成习惯,丈夫拿回家的礼品礼卡不问缘由就收下,慢慢变成了“收礼”夫人。程某还竭力把自己扭曲的价值观灌输给儿子,带着他拜访企业主,贪污受贿来的钱几经周转也打到了儿子的理财账户。最终,程某被“双开”,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例7
某镇政府办公室主任赵某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赵某长期在家中实施家庭暴力,经常酗酒后对妻子进行打骂,把左邻右舍也闹得不得安宁,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最终,县纪委给予赵某留党察看处分。
案例8
某省地质调查局原党委书记蒋某追求低级趣味。蒋某随着职务升迁,工作岗位变化,逐渐放松自身要求,沉迷于周围矿老板和不法商人的曲意逢迎,贪图物质享受,追求低级趣味,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更为严重的是,他道德败坏,有了“家外家”和两个私生子,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最终,蒋某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案例9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宜潭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黄健吸毒问题。2021年1月27日晚,黄健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于2021年2月28日被常宁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行政处罚。2021年9月1日,黄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常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8日,黄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3月22日被开除公职。
案例10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广新局原局长贾建涛公共场所行为不当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4月29日,贾建涛等人到河南广播电台商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演出活动有关事宜。午餐期间,贾建涛违规饮酒。午餐后,贾建涛与司机到省广电局停车场取车回卢氏县,发现自己乘坐的车辆被另一轿车堵住无法驶离,他拨打了后车车主张某的手机,对方没有接听,他便直接将后车上的雨刮器掰断扔到地上,然后跑到河南广播大厦的10楼办公室寻找张某,并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张某得知自己的车被损,立即拦住准备离开的贾建涛要求赔偿。贾建涛先是坐在车里大骂,然后下车撕打张某。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贾建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文广新局局长职务。
警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已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违反生活纪律行为主要包括4类: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违背公序良俗等。广大党员、干部不仅在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健康情趣,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小节着手,严以修身、正心明道,在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