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如果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丢了“初心”、忘了“本心”、失了“真心”,轻则受处分,重则丢“饭碗”,甚至吃“牢饭”。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白,为党工作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守底线、讲原则、重操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无论职位高低、任务轻重,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案例1
江西两所高校教师组织江西省专升本考试舞弊。2021年6月,南昌理工学院原教师罗某、姜某、杨某某、任某某、刘某某等5人,江西工程学院原教师桂某某、孙某某、熊某某、杨某某、周某、陈某、张某某、占某某、赵某某等9人,参与组织江西省专升本考试舞弊事件。14名涉事教师由所在高校进行开除党籍、行政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并由所在高校报请省教育厅丧失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两校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参与舞弊事件的教师以及监考违规和失职的118名相关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分别予以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以及警告、开除、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2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谢希钢等人违反工作纪律。2011年5月,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春季至2014年春季教材招投标采购中,谢希钢对投标公司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投标公司以虚假的业绩证明和已过期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作为投标文件中标,谢希钢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级督导员袁贤莉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至2016年违规收取学生教材费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财务处长银样军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直接责任。谢希钢、银样军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袁贤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3
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智芳违反工作纪律。2020年4月16日,贺州市水利局向八步区水利局下发《关于责令八步区均洞水电站立即停止发电上网的紧急通知》。2020年4月20日,八步区水利局向八步区经贸局发出了《关于停止均洞水电站并网发电的函》。2020年4月24日,何智芳将均洞水电站并网发电事宜向该局班子会作了汇报,班子会决定由何智芳继续负责对接该项工作,但何智芳作为分管电力协调管理工作的领导,未采取进一步措施沟通协调落实均洞水电站停止并网发电问题,导致均洞水电站持续违规发电运营,并出现险情,造成不良影响,应负直接责任。2021年8月,何智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4
常宁市副县级干部彭新霖擅自转发工作信息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27日,彭新霖在常宁市政府值班时,擅自拍照上传政府办《常宁发生一起跳楼事故,一人死亡》的工作信息至家庭微信群和朋友,并附言“纯属个人原因,没有对她实行(疫情)隔离措施”等不当言论(实为因抑郁症跳楼),经他人转发,引发了网络舆情,给当地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恐慌。彭新霖同志违反工作纪律,本应追究纪律责任,鉴于其认错悔错,积极挽回社会影响,2月4日,衡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其诫勉处理。
案例5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委原书记刘乡在国家贫困县脱贫摘帽验收检查中弄虚作假。2018年8月,作为国家贫困县的莲花县组织召开全县脱贫摘帽攻坚工作推进会,为应对国家脱贫摘帽验收检查,刘乡在会上总结了4条迎检“过关诀窍”,即人为控制抽检比例、提前规划迎检路线、电话查访确保百分百满意率、配齐旧用品避免“穿帮”等,随后县委办公室将此以文件形式印发。该县遂按此应对验收检查,全县每个村都组建了十几人的信息员队伍,提前设计好路线,给检查组人员“带路”,避免检查发现问题;为防止检查前临时购置新物品造成“穿帮”,提前为已脱贫的部分贫困户购置家居用品,共计花费153万余元。刘乡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莲花县委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刘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案例6
吴川市覃巴镇党委书记张阁良等人泄露案件举报信内容。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收到省扫黑除恶办以秘密级别转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映覃巴镇有关领导和村干部为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线索后,将该线索以密件形式转交给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处理,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将该线索转给覃巴镇党委书记张阁良和纪委书记吴永洪处理。在该线索处置过程中,举报的内容遭到泄密,且举报人遭到被举报对象亲属的威胁、警告,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此事引起省委、市委高度关注。经专案组调查发现,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相关部门领导未按规定请示汇报,导致层层审核却层层缺位。最终,该案涉及到的22名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7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黄某泄露巡视事项。某省委第四巡视组召开巡视整改会议,黄某拿到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安科院事项)》材料,他发现其中有部分涉及本单位要求加强整改的内容。黄某认为这或许会影响今后与张某公司的合作业务,于是,就将这份巡视整改材料用手机拍摄后发送给了张某。2019年8月,黄武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并涉嫌其它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
案例8
钦州市技工学校副校长邓有锋未经批准擅自长期脱离岗位。2017年10月,邓有锋向市技工学校提交辞职信,在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长期脱离工作岗位,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邓有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邓有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9
西安市蓝田县农业农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雷鑫岗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揽。2019年至2021年,雷鑫岗先后在担任蓝田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局长期间,违规指定、安排相关公司和人员承揽河道清淤、水厂建设、农业示范园规划设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项目,并收受贿赂,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雷鑫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个月。
案例10
某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魏某某承担涉密项目,无视保密工作纪律。2013年7月,魏某某参与了某项机密级国家安全重大基础项目的研究工作,并且是其中一个子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在承担项目之初,学校组织了专门的科研项目保密管理专题培训,一再强调涉密内容严禁上网。然而,魏某某却无视保密工作纪律要求,在连接互联网的个人电脑上撰写涉密论文,更为严重的是通过电子邮件将机密级课题协议书及自己撰写的涉密论文提纲发送给其他合作单位。该邮件被国家有关部门截获后,立即通知了该学校。学校在对魏某某调查结束后,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取消其五年内承担涉密项目的资格,并责令其在实验室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负有领导责任的实验室负责人高某也作出了书面检查。
警示:工作纪律事关兴衰成败,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主要有8类:工作失职;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问责或者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统计造假;违规干预和插手;泄露组织秘密;涉外工作违规等。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坚决做到知责担责尽责,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