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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第1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典型案例

2024-05-27 21:01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保证。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划出党内政治生活的红线。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案例1

沈阳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董亲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书籍,干扰巡视工作、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花费巨资意图“搭天线”谋求职务晋升。2024年2月,董亲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案例2

湘潭大学教师成某发表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曲解党和国家政策、诋毁英雄模范人物等不当和错误言论。2017年以来,成某在两门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中,插播引用国外媒体大量不实资料图片和报道,发表了一系列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曲解党和国家政策、诋毁英雄模范人物等不当和错误言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成某受到留党察看2年、工资等级由专技10级降低至专技12级的处分。

案例3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及结交“政治骗子”妄图逃避组织调查。2017年至2022年,时任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义国为了短期内提升政绩,置党中央关于国有文化企业要坚持立足主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于不顾,未经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扩大投资规模,偏离文化主业发展,大肆开展汽车、钢材等大宗贸易,茶叶融资性贸易和开发房地产等非主营业务投资。2022年6月,陈义国察觉自己被组织核查后,经其下属介绍认识了“政治骗子”赵某某、李某。赵某某、李某提出承接工程的要求,陈义国立即同意并安排下属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李某从中可分包30%的工程。2022年9月,陈义国被省监委留置后,相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终止。

案例4

徐某理想信念动摇,开始信奉宗教,参加宗教活动,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和政治立场。徐某,中共党员,认为自己在单位得不到重用,却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对组织心生怨怼,在参加一些宗教活动时,特别利用讲经、说法等时机,徐某打着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的幌子,发表不正当言论,多次公开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宣扬、支持宗教主义,甚至宣扬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歪曲事实,蛊惑他人。

案例5

阿克塞县住建局王某对组织核查的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王某在担任县住建局副局长期间,作为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将应依法公开招标的总价值678.1万元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确定5家企业施工建设,并在相关工作人员伪造的招投标资料中签字,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2020年10月,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6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吉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2016年至2020年,时任长阳县委书记赵吉雄,表面上表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背后却纵容、支持某企业在清江流域开发房地产项目中非法挖山采石、破坏生态环境,并收受该企业主财物。2018年下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三次向长阳县政府交办反映该问题的信访件。赵吉雄在安排信访件调查处理时要求“对上级回复少说问题,如果存在问题在县内及时整改”,在报告调查结论时要求该县政府以地产项目“没有严重破坏山体行为”“是排险及场平,不是采石场”等理由搪塞回避问题,否认非法采石,将严重失实的调查报告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经评估,该企业违规开发行为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经济损失1.12亿元。

案例7

某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赵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及培植个人势力。2011年至2019年,赵东风在担任某省供销社党组书记期间,通过向人事部门及下属企业打招呼、在党组会上率先发言等手段,将与其关系密切并多次向其行贿的多名下属先后提拔、重用为省供销社下属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达到其掌控省供销社主要下属企业的目的。赵东风要求他们对其感恩戴德、言听计从,甚至根据其指令实施违纪违法活动。

案例8

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某某4次借故不参会,10次无故不参会,缺席县委重要会议近三分之一。2017年,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委共召开常委会议、常委扩大会议、全委会共44次,其中新绛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某某无故不参会,缺席县委重要会议近三分之一。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人大党组书记固定列席党委常委会”的规定,破坏了党委同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的工作惯例,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案例9

某直属高校光华管理学院教授虞某私自携带政治有害出版物入境。2016年4月,虞某、涂某等5人前往台湾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期间,虞某出于个人兴趣在台北某书店购买了一些涉及政治人物和政治事件的图书并带回境内。2017年4月,虞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10

2011年至2013年,辽宁在省委换届、省人大换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3次选举中发生大范围、大面积的拉票贿选问题。在辽宁拉票贿选案中,王某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警示: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跟弦,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肃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党忠诚老实,绝不能当“两面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突出表现,也违反了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要求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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